4月28日上午,吉林省政府召开本轮疫情防控工作第50场新闻发布会,介绍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进展。
会上介绍,吉林省药监局前期进行了调研摸底,针对具体问题,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解决注册许可证超期问题。
一、延长注册生产许可期限。对疫情封控期间,吉林省药监局审批的药品医疗器械许可证、注册证(含药品生产许可证,医疗机构配置制剂许可证;药品批发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,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,第二类、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;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;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证)到期未能及时申请重发、换发、延续注册申报、再注册申报的,其证书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后60日,企业应在疫情解除后30日内提出申请。
二、延长登记事项变更申报期限。对疫情封控期间,吉林省药监局审批的“两品一械”许可证、注册证等相关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,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30日内办理。
三、延长化妆品许可使用期限。在疫情防控期间,化妆品生产许可因检验报告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超过规定期限等原因导致无法变更或延续的,可延期使用至疫情管控解除后60日。企业应在延期届满前补充提交有效检验报告和健康证明等材料。